《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规范(2024 版)—— 构建上市公司舆情风险防控体系》
2025-06-27 11:12:09每日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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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制度目的
为提升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舆情应对能力,建立高效的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互动优势,科学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化解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潜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舆情定义
本制度所指舆情包括: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的公司负面报道;
社会上传播的可能损害公司形象的传言或信息;
影响投资者决策、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市场信息;
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协同处置” 的原则,尤其针对媒体质疑类危机需建立标准化应对流程。
第四条 组织架构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舆情工作组”),具体构成如下: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董事会秘书
成员: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工作组职责
舆情工作组作为公司舆情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决定舆情处置机制的启动与终止;
评估舆情影响范围及风险等级,制定处置方案;
统筹对外宣传口径,协调媒体沟通工作;
负责与证监局、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信息报送与沟通;
督导舆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 信息采集职责
舆情信息采集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具体包括:
实时监测媒体信息,收集、分析重大舆情与社情;
跟踪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变动,研判风险等级;
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汇报舆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
第七条 档案管理要求
董事会办公室需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要素包括:文章标题、质疑内容、发布媒体、事实核查结果、影响评估、处置措施及后续进展等,档案需实时更新并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处置原则与流程
第八条 处置原则
快速响应原则:保持舆情敏感度,第一时间制定应对方案;
真诚沟通原则: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在合规前提下如实解答媒体疑问,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猜测;
主动担责原则:积极核查舆情事实,低调处置矛盾,避免正面冲突;
系统运作原则:构建全流程处置体系,化危机为品牌修复契机。
第九条 报告流程
信息汇总:相关部门及子公司知悉舆情后,立即整理并报送至董事会办公室;
分级上报:
董事会办公室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向舆情工作组汇报,启动应急处置;
若舆情涉及公司稳定性风险,须即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十条 处置措施
媒体应对:当舆情被主流财经媒体报道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需:
开展内部自查,与上交所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
向证监局报送自查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出具核查意见并公告。
投资者沟通: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咨询热线等渠道,及时传达 “事件重视、调查进行中、结果将披露” 的信息,疏导市场情绪,防止舆情扩散。
信息披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危机恢复:对处置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恢复计划,总结经验以提升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一条 内部保密责任
公司内部部门及知情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信息依法披露前擅自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若违反保密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通报、经济处罚、撤职直至开除等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外部责任追究
公司信息知情人、顾问及中介机构人员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导致媒体质疑、损害公司信誉或引发股价波动,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制度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处理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