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莆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添加剂被处罚
2023-05-24 10:31:56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05-24 10:31:56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对广东莆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横)综农罚〔2023〕001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莆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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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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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6824672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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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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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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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横)综农罚〔2023〕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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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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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广东莆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饲料原料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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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饲料)》第七项,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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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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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生产的优乐酚天然植物多酚M40(栗木单宁)40包,25KG/包,共1吨,价值人民币15000元。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工业用氢化油30包,25KG/包,共0.75吨,价值人民币7125元。3、对该公司处于货值金额人民币15000元5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75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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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7.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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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2.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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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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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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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